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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久之前,于远方是个好男人,蹬着三轮车风里来雨里去地载客,养家糊口;很久之前,于远方也是个好父亲,经常将莫帆扛在脖子上,然后拉着我的手,告诉我们,不久,他就可以将人力三轮车换成机动三轮车了,然后听我和莫帆的欢呼;很久之前,于远方还是个好丈夫,他最大的理想就是,他每天蹬车回来,开一瓶青岛啤酒,给妻子倒一茶杯,然后用筷子点一口给莫帆,点一口给莫春。
当然,这都是很久以前了。现在,于远方就成了我的心病。这场病仿佛是八岁那年我生的那场大病的蔓延。蔓延着,蔓延着,我就忘记了于远方的脸。
八岁那年,大病初愈后,我在奶奶的迷信说法下,在梧桐树下埋下于远方的名字,我希望他能回来,继续扛着莫帆牵着我。直到在学校里,被同学诟骂,我才知道,于远方永远回不来了。因为他在一次载客时,奸杀了一花季少女,还有人说,是奸杀了一个幼女。总之,当时,我的小小的肩膀上,背负着那么多周遭的白眼。这个在我生命里亲切得不成样子的男子,在这顷刻间,狰狞。
五、姐姐,你告诉我,于远方真的在监狱么?(2)
这个罪名真让我难堪,我一直在想,哪怕到现在,我也是这么想,如果他拦路抢劫也好啊,偷盗也好啊,怎么可以犯这么龌龊的罪呢?让我每次洗澡都狠命地搓,想要把身体中属于他给我的那部分血肉给剔除!
我一直告诉莫帆,于远方死了。从他六岁那年,我就这么跟他说。我不愿意他像我一样,总揣着卑微的心,装做很倔强地活。
于远方的名字真够冤孽。他给我带来了那么多白眼和嘲笑,还有那些恶心兮兮的唾沫,它们曾挂在我的衣服上、我的脸上、我的头发上。所以,胡为乐将卡布奇诺形容成一杯大唾沫时我的反应会那么大。
病愈后,回到学校的那段日子,是我最委屈的日子。麦乐说过,其实,在我八岁之前,我身上流淌的绝对是淑女的血,小脸蛋小眉毛长得要多秀气有多秀气,要多温婉有多温婉。这也是她为什么从一年级初次见面时就想跟我做朋友的原因。
那段日子,被我同学们欺负的日子里,同样也淑女过的小麦乐,给了我最大的友情支持——和我一起偎在墙角哭。
后来,我去向老师告发过,可对于身为大人的老师来说,小孩子之间的不团结,根本不足为怪。所以,老师用她们温柔的笑来面对这些对小孩来说不啻是灾难的事情。
后来,八岁的我一看,“政府”给我解决不了问题,尤其再一想如果我不推翻这个万恶的“旧社会”,可怜的小莫帆也将重蹈我的覆辙,忍受那些恶心死人的唾沫。
所以,我决定自救!
在一个清晨,我从厨房偷出了两把菜刀一把炒勺,早自习铃声一响,我就将两把菜刀劈在了课桌上,因为书包带系得太紧,炒勺怎么抽都抽不出来。我本打算手晃着炒勺,冲他们吼,现在只能指着菜刀冲他们吼,我说,谁以后再欺负我,我就用菜刀剁了谁!为了起到更大的震慑,我又说——谁再冲我吐唾沫,我就将谁先奸后杀!为了强调“奸杀”的威慑力,我还补充了一句新发明的名词:“再奸再杀”!
可能因为“于远方案”的发生,“先奸后杀”“再奸再杀”对这帮小孩来说,杀伤力足够大,尽管,他们当时不一定知道具体是什么含义。
后来,我一直背着两把菜刀去上学,黄小诗和麦乐在我身后晃荡着,像左右护法;再后来,我的两把菜刀被老师没收了,她说,小孩子要相互团结友爱,我却硬生生地听成了小孩子“团结有害”。
虽然没有了菜刀,但是,那帮小孩已经初步了解了我从父亲于远方身上继承的“残暴”本性,都对我退避三舍。
这次“革命”,成就了我在小学“黑帮一姐”的地位。相应的,莫帆也就在我的保护范围内。唯一的遗憾,就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,莫帆八岁才上小学一年级。
偶尔,他还是会被欺负。跑到我面前,满脸委屈,问我,姐,咱爸是不是杀人犯啊?他在监狱是不是?他没有死对不对?
每次,他这么问,我就会毫不留情地抽他的小脑袋,我说,去你三舅姥爷的!你这么个十岁的大块头,被那些八岁的小浑球欺负,你还有脸给我哭!
莫帆就耸着肩膀,抽泣得更厉害。可能被我庇护惯了,莫帆的性格一直有些小女生的温婉。
我胡乱地将他扯到身后,说,于莫帆,你记好了,于远方死了!谁说他是杀人犯,你给我去指认!说完,我从教室扛起板凳横出门。
莫帆在我身后抽泣得更厉害了。他说,姐,他们全都这么说!
他说完这话,我又回去扛了一条板凳。要抽死那帮混蛋,单用一条板凳是有难度的。但是,我却被麦乐给扯住了。
她拉着莫帆,给他擦眼泪,说,莫帆,莫春疼不疼你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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